2025届广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百色市政策清单

2025年6月12日   点击人次: 435   


2025届广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百色市政策清单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应届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实施对象

毕业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度12月31日期间的各高校学校和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享受条件

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人、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方式

培训学员或培训机构向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收和审核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办理材料

培训学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补贴申请表、补贴人员花名册、培训成效佐证材料等。

办理机构及地点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色市右江区东合二路1号。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政策内容

应届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

实施对象

毕业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度12月31日期间的各高校学校和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享受条件

有明确创业意愿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创办你的企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参加“改善你的企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参加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参加创业模拟实训补贴标准为800人/人。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方式

培训机构向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收和审核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办理材料

补贴申请表、补贴人员花名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培训机构签订的协议、培训备案材料、学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成效佐证材料、培训机构对培训过程全程录像视频或数字化监控材料等。

办理机构及地点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色市右江区东合二路1号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就业见习补贴

实施对象

离校2年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根据本人意愿,到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实践锻炼。

享受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到人社部门核准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实践锻炼,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间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及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

责任单位

市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

办理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登记表》和见习基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提供的补助发放凭证;

2.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

3.新增见习人员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就业见习协议书。同时,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属毕业学年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属16-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创业证》;

4.就业见习期满或就业见习期内提前离岗的见习人员,须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终止证明》;

5.属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申报2000元/人·月见习补贴的,还须提供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补贴申报表》。


办理机构及地点

百色市城东大道拉域1路20号

备注

补贴发放已通过广西数智人社系统办理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政策内容

一次性求职补贴

实施对象

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百色市内高校毕业生(包括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学籍的本、专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来自城镇零就业家庭。指申请人所在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进行失业登记,经认定符合零就业家庭情形的。

(三)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指申请人所在家庭被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四)属于特困人员。指申请人被认定为特困人员。

(五)残疾人。指申请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六)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

享受条件

符合条件人员,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发放。

责任单位

市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

办理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1)在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或其他省级民政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确无系统记录的,提供待遇发放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居民户口簿。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1)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2)居民户口簿。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1)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材料,或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公章;(2)居民户口簿。

4.残疾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查询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证情况截图。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经办银行、学校资助部门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办理机构及地点

百色市城东大道拉域1路20号

备注

补贴发放已通过广西数智人社系统办理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一次性生活补贴

实施对象

对毕业5年内到百色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1.毕业5年内到百色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或自主创业;3.在百色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编制人员及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

责任单位

市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材料

1.百色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 

2.百色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审核汇总表;

3.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2017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

5.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2022年7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 );      

6.2021年7月起首次在百色累计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7.属于企业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

8.用人单位对公账号。

办理机构及地点

百色市城东大道拉域1路20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杰铭 0776-2866028

编辑|赖盈盈

一审|庞正武

二审|肖耀科

终审|唐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