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广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梧州市政策清单

2025年6月12日   点击人次: 31   


2025届广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梧州市政策清单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应届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实施对象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享受条件

(一)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梧州市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

2.梧州市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

3.劳动合同(提供复印件、盖公章,核原件);

4.毕业证书(提供复印件、盖公章,核原件);

5.企业会计报表或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提供复印件、盖公章,核原件);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7.如已办有《就业创业证》的,需提供原件,以便标注享受政策情况。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政策内容

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扩岗补贴(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贴)

实施对象

对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个体工商户

享受条件

(一)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以上。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梧州市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审核表;

2.梧州市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扩岗补贴花名册;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核原件);

4.劳动合同(提供复印件、盖公章,核原件);

5.毕业证书(提供复印件、盖公章,核原件);

6.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

7.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8.如已办有《就业创业证》的,需提供原件,以便标注享受政策情况。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就业见习补贴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实施对象

对灵活就业以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一)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审批表;

2.个人就业登记申请表;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原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就业创业证(核实人员就业情况);

6.社保缴费凭证(在“数智人社”系统中核实);

7.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包括正反面)。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政策内容

一次性创业补贴(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施对象

首次在梧州市及各县(市)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一)首次在梧州市及各县(市)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二)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三)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补贴之日不超过24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梧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盖公章,核原件);

3.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提供复印件、盖公章,核原件);

4.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实施对象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方式

梧州高校在校申请

办理材料

1.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2.关于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函(学校填写);

3.求职补贴汇总表(学校填写);

4.如未能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系统核实身份的根据申请身份补充证明材料。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就业见习补贴

实施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享受条件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见习补贴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登记表》和见习基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提供的补助发放凭证;

2.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

3.新增见习人员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就业见习协议书。同时,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属16-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其《就业创业证》信息。


联系方式相关内容

市本级:梧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梧州市新兴三路63号劳动保障大厦二楼创业指导科)

联系方式:0774-6029053

万秀区:万秀区就业服务中心(梧州市万秀区居仁路57号407室)

联系方式:0774-3866103

长洲区:长洲区就业服务中心(梧州市长洲区兴梧路36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3室)

联系方式:0774-3825955

龙圩区:龙圩区就业服务中心(梧州市龙圩区城西大道28号二楼205室)

联系方式:0774-2729060

苍梧县:苍梧县就业服务中心(苍梧县石桥镇务实路人社大楼二楼大厅)  

联系方式:0774-2682473

岑溪市:岑溪市就业服务中心(岑溪市广南路85号一楼大厅)

联系方式:0774-8222833

藤县:藤县就业服务中心(藤县藤州镇大道东1号)

联系方式:0774-7291098

蒙山县:蒙山县就业服务中心(蒙山县湄江中路西五巷205号)

联系方式:0774-6290728

编辑|黎恩巧

一审|庞正武

二审|肖耀科

终审|唐艳军